山东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解读
山东大学作为我国知名的高等学府,一直以来都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和高质量的教育水平而著称。学士学位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成果,不仅是学生个人能力的体现,也是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认可。那么,山东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有哪些?本文将对山东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详细解读。
一、申请范围
山东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范围主要包括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且山东大学副署盖章的考生。考生还需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或课程,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申请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山东大学要求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成绩要求:本科段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学位主干课程(含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含实践技能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
3.考试纪律:考试期间无作弊和违规违纪记录。这是对考生诚信品质的考核,也是对学术道德的尊重。
4.学位外语成绩:学位外语成绩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2)取得其他相应级别的外语考试成绩。
5.政治理论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三、过渡期政策
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大学学士学位申报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学士学位主干课程可以根据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双向顶替。
四、申请时间
山东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时间正常是一年两次申报机会,分别为5月份和11月份。申请毕业一年内申请,错过无法再申请。
山东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旨在选拔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广大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全面发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期在毕业后获得学士学位,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增添光彩。